伪造小孩户口上学,江西一地法院判了

“望子成龙 望女成凤”

是每个家长一生的愿望

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

父母们煞费苦心

有的父母购买学区房

有的父母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、特长班

……

近日,赣州经济技术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。

基本案情

2023年4月至7月间,阿秀(另案处理)为让其与阿珍的子女就读赣州蓉江新区某小学,通过微信找到被告人阿韩,要阿韩帮忙伪造户口本。之后阿韩通过快递将伪造好的两本户口本、两份租房合同邮寄给阿秀,从中获利1000元。

法院审理

被告人阿韩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已构成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依法应受刑罚处罚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韩犯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罪名成立。

法院判决

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韩犯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缓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法官提醒

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。但“一切为了孩子”应以遵守法律为前提,切记不要试图以假证蒙混过关,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均是违法行为,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就会受到严惩。切记,诚信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。

来源:赣州经开区法院